今天接到中信證券的電話告知,上星期四哇大叔的媽媽跟哇大叔的女兒用同一部裝置下單,這個是有規定不行,如果要解除這個設定,必需兩人同時去臨櫃簽署同意書。
哇大叔其實只是想要開發金今年的股東會紀念品而已,所以,才同時幫媽媽跟女兒買進開發金的股票,在這之前,哇大叔的媽媽不會玩股票,也看不懂股票,只是要我幫他開戶買一張中華電信。
哇大叔的女兒是早就幫她開好證券戶,準備幫她的紅包錢定期定額買0050,殊不知,開完戶後才發現,原來中信證券沒有提供定期定額的台股的交易模式,所以,這個證券戶就一直放著沒在使用。
為了要趕在4/14買入開發金才能有紀念品,哇大叔就懶的轉錢到女兒的永豐證券戶那去買開發金,所以就直接用中信證券下單,也因為這個懶,才發現原來金管會有這樣的規定,還是第一次知道,是為了怕有人借人頭帳戶炒股嗎?真知道這個規定的用意何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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